公司成立于一九九五年五月,资金实力雄厚,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委员会批准的叁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。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责任制,下设营销策划部、工程部、前期部、财务部、预结算部、办公室等六个部门,公司结构体系规章制度完善,岗位职责明确,操作规范,是施展才华的用武之地。
泰鹏公司以优异的经营业绩,规范的运作管理,连续多年荣获“桂林市年度经济作优秀企业”及“消费者诚信单位”。其开发的山水·阳光城获得了诸如:2005年度房地产星级楼盘、2006年度百姓最喜爱的园林小区、桂林市优秀园林式居住小区、2008年度桂林春季品牌地产交易会品牌地产奖等众多奖项。通过十多年的发展,公司的综合实力在桂林同行业中已跃居先进之列,并获得了多项荣誉和奖励。泰鹏公司竭诚为广大居民安居乐业做贡献,并愿与社会各界人士携手共同振兴房地产事业。面向未来,泰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以建设一个国际性、现代化的地产业为战略目标,本着互利双赢原则,广泛寻求合作伙伴,把泰鹏的资源优势变为资本优势,使泰鹏快速建设成为有独特竞争力的现代地产集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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